一、駁回商標注冊申請復審申請法律依據(jù)
《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34條:對駁回申請、不予公告的商標,商標局應當書面通知商標注冊申請人。商標注冊申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內(nèi)向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復審。
二、駁回商標注冊申請復審申請辦理途徑
(一)申請人直接向商標評審委員會遞交
準備駁回商標注冊申請復審申請文件材料→向商標評審委員會遞交駁回商標注冊申請復審申請文件材料→在打碼窗口打印收文條形碼→在繳費窗口交納駁回商標注冊申請復審申請費(可現(xiàn)金可刷卡)→商標評審委員會3-4個月左右下發(fā)《受理通知書》→9個月左右商標評審委員會審查完畢(復審理由成立,復審商標予以初步審定;復審理由不成立,復審商標予以駁回)
(二)申請人向商標評審委員會郵寄遞交
準備駁回商標注冊申請復審申請文件材料→通過銀行匯款,向商標評審委員會交納規(guī)費(匯款銀行:中信銀行北京富力支行;帳號:7111410182600018867;收款人: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借用);用途:評審費)→向商標評審委員會郵寄駁回商標注冊申請復審申請文件材料(銀行匯款單復印件應一并寄出)→商標評審委員會3-4個月左右下發(fā)《受理通知書》→9個月左右商標評審委員會審查完畢(復審理由成立,復審商標予以初步審定;復審理由不成立,復審商標予以駁回)
(三)委托在商標局備案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
商標代理機構擬定駁回商標注冊申請復審申請材料由申請人簽字或蓋章→申請人向商標代理機構交納駁回商標注冊申請復審申請規(guī)費及代理費→商標代理機構向商標評審委員會提交駁回商標注冊申請復審申請→商標評審委員會從商標代理機構賬戶扣款→商標評審委員會3-4個月左右下發(fā)《受理通知書》→9個月左右商標評審委員會審查完畢(復審理由成立,復審商標予以初步審定;復審理由不成立,復審商標予以駁回)
三、駁回商標注冊申請復審申請費用
規(guī)費:駁回商標注冊申請復審申請規(guī)費為750元人民幣/件。
代理費:駁回商標注冊申請復審申請代理費3500元人民幣/件。
四、駁回商標注冊申請復審申請?zhí)峤徊牧?/strong>
1、申請人簽字或蓋章的駁回商標注冊申請復審申請(首頁)1份;
2、申請人簽字或蓋章的商標評審申請材料目錄1份;
3、申請人簽字或蓋章的駁回商標注冊申請復審申請書(正文)1份;
4、申請人簽字或蓋章的主體資格證明文件1份
?法人或其他組織申請的,提交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
?自然人申請的提交身份證復印件;
5、商標局駁回通知書及其附件(原件);
6、支持復審理由的相關證據(jù)材料(證據(jù)材料應編寫證據(jù)清單)1份;
7、委托商標代理機構辦理的,以上簽字或蓋章材料均應提交2份,且還應提交申請人簽字或蓋章的商標評審委托書2份。